律师好;我工伤伤残被鉴定为十级,经过保险公司赔偿了我2W元RMB,犹豫家中有事需要辞职,我还能想公司提出那些赔偿,具了解伤残员工辞职有伤残就业补助,伤残就业补助和医疗补助包括在我那2W元RMB里吗?
我辞职能拿到那些补偿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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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拿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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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先做工伤鉴定然后再做伤残鉴定,伤残鉴定即劳动能力鉴定。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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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待遇包括:⑴医疗费,⑵住院伙食补助费,⑶护理费,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者月工资×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月份数不等),⑸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重庆职工平均月工资标准×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不同的月份数),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或伤残津贴,⑺停工留薪期工资:治疗时间(不同伤情时间不同)×劳动者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⑻后续治疗费,⑼残疾辅助器具费,⑽交通费等。协商赔偿不成,用人单位所在地或事故发生地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诉讼。希望我的答复能帮助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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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应当拿着证明你是该工作单位职工的证明,去当地的工伤保险机构要求工伤认定,只有经过工伤认定以后,你才可以享受工伤保险的待遇。单位未给员工缴纳医疗保险和工伤险,发生工伤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具体请看以下规定。
附:《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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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拿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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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包括的,你第一笔钱是23376元,离职后,医疗补助金跟就业补助金有2598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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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离职可以拿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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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就业补助和医疗补助不包括在2万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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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的问题是这样子的:
1.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就业补助和医疗补助不包括在2万元中。
2.如有需要,可以直接来电或来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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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