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之前向我提出离婚,但是因为儿子的原因,我不想离,现在他在没有向法院申请分居,而我 们现在还住在同一屋檐下半年,算不算我们分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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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意思是房子的第一层是你们结婚前男方父亲修的,所以房产证上是他父亲的名字,但是你们结婚后用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在该房的楼顶又修了一层,而没有去办理房产证变更登记是吗?这样的话你要举证证明该房的二层是在你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由你们夫妻二人出资修建,这样就可以主张该房的二楼的产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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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具体的,法律规定分居两年,可以推到夫妻感情破裂,而判决离婚的,并且分居不需要到法院申请,只要起诉离婚时提供证明,证实分居两年了即可;
追问:在我们的婚后,修了二层楼的房子,但是房产证的名字还是他父亲的,请问我们在离婚后,这房子我可以分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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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算的,但可以在法院诉讼中作为一个让法官考量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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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住在一块,没有尽到夫妻应尽的义务的,实质就是分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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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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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