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2年10月11日三年合同到期,2012年10月10日公司通知不续签,并赔偿3月补偿金与一个月待通知金,但因公司之前有欠休与赔偿金额有差异一直协商于2012年11月6日签署了赔偿协议,本人于2012年11月15日收到赔偿金,但2012年11月11月21日发现怀孕,以上情况可以延续劳务关系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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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认为,如果你能证明怀孕在合同到期日之前(10月11日),则可以撤销赔偿协议,继续劳动关系。如果不是,则劳动关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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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能证明怀孕在合同到期日之前(10月11日),则可以撤销赔偿协议,继续劳动关系。如果不是,则劳动关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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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所在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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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怀孕是在合同到期之后,不可以续签了,除非有证据证明在10月11日的时候已经怀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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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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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先咨询下单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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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