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2.20我未得罪他人而他人先骂我,我就骂他一句,他就打车追上我,打我20多分钟,最后将我腿打破一个口子,还要挟我给他10元打车费。最后我报警,经警方调解,他赔偿我50元医药费了事,双方都在警方的文书上签字。现在伤口愈合后发现伤口处起个包,一碰就很痛,经医生鉴定,肉里有异物,需要手术取出。现在我想继续要求打人者赔偿我,请问我有哪些方法可行,是向法院还是警方求助,怎么才能达到要求?打人者是否可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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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承担医疗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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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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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向法院起诉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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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