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月29日,我在营销中心看房。听完介绍后很满意,随后按其要求交了20000元认购定金,约好了01月31日签订购房合同的日期。交钱之后售楼小姐让我签字,我也是没看内容就签了。 01月31日到营销中心签合同。被要求先交首付,并且没有有效合同(只有不盖章的合同让我们签,且合同不会预备一份给我)。付款是合同的一部分,付钱得有合同为依据,要求签有效合同后付款,最后协商下销售员说电话咨询他们经理(说其他业主都是签的不盖章合同且没得合同。可以破例让我们等到2月1号去签订,说是先拿去盖了章了再来签,且房子价格还是按之前说好的算)。,最后合同没签成。我想质询下,如果明天1号我去签合同,他变动价格我怎么办,因为今天是口说无凭,毕竟认购书上写的是1月31之前交交首付并签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