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想咨询一个医疗事故:2007年我弟弟的儿子(当时孩子2岁多)在家中玩耍跌倒,左大腿处断裂性骨折,当时就进该骨科医院,医院接收后也进行相关的检查和接骨处理,在医院住了一个多月后回家,定期到该医院换约。孩子恢复后保养了一段时间才下地走路,可后来时间长后发觉孩子走路是垫着的,比较俩只脚才发现左脚要比右脚长2CM左右,现在孩子8岁了,买了新鞋也要在右鞋底垫上2CM的胶底走路才不会跛。在2010年8月的时候去找过该家医院,看看能不能有好的方法治疗,当时做手术的医生说要重新把左腿弄断后治疗,天哪!医生说的那样轻松,不是痛在她身上啊。当时我们没有说是医疗事故,医院也没有给我们说其他的。但我现在看着孩子真的心痛,对他以后的人生影响非常大,我想通过法律为孩子向医院讨个公道,所以想咨询这个属于医疗事故吗?我该怎么申请医疗鉴定?

医疗纠纷
2013-01-31 14:01:19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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