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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单独或者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他人使用,由他人向其支付租金的行为。这句话是不是说能单独出租划拨土地使用权?要是这样的话,那为什么又在强调在转让,出租的时候加上随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一起转让,出租呢?

损害赔偿
2013-01-30 17:22:1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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