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上班,两小区对门,对面小区一辆电动车先出门右转,我骑电动车从本小区出门右转直行,前方电动车忽然左转,几乎与马路垂直,我撞到了对方电动车侧方,对方左腿受伤。现在对方说当时出门后旁边有车,方向左打了一点,但是我们确实撞车时垂直装上的。本小区有监控可以拍到出门左转一刻,但是估计拍不全,我看了马路交通探头也不朝这个方向。
问题:
1,对方是工伤?
2, 责任怎么认定?
报警了,但是当时警察到的时候,两个电动车都被扶起来了,现场被破坏了,该怎么办,本来以为就撞了一下,没想到对方左小腿上有一寸长的口子,挺吓人,到医院已经缝针和拍片还开了600多元药大概已经花费了1300左右,对方骨头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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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交警依据现场情况划分双方责任。。
温馨提示:建议请律师,如需具体咨询或帮助,可与我联系面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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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1、对方是否构成工伤,主要看交通事故认定的责任,对方不是主要责任以上的,就构成工伤;反之,则不构成。
2、责任的认定由警察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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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交警依据现场情况划分双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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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交警依据现场情况划分双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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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需了解和帮助可与本律 师联系或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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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交警责任认定处理。可以算作工伤。可以依法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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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的问题是这样的
1、交通事故责任由交警部门划分,上下班必经途中非主责的交通事故,可认定为工伤;
2、如果需要帮助,可来律所面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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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的问题是这样子的:
1.你们可以让交警做责任认定。
2.根据责任的大小来分配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 。
3.如有需要,可以直接来电或来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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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