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已有外遇3年,同女方也已分开居住两年多,男在龙华工作,女在观澜工作,男方一直和另一女的住在一起,这样算分居吗?另双方育有一子一女,男孩6周岁,女孩3周岁,一直是男方父母在带,小孩会怎么判?男方工资收入比女方高,财产方面,只有一栋双方出资修建的楼房,无其它共同财产和债务。这样男方提出离婚诉讼,法院会怎么判?如果女方不同意离,又会怎么判?或女方提出赔偿20万才离又会怎么判?财产又会怎么处理?还有男是广东非深圳户口,女方原是湖南户口(现已迁至男方家),两人是在男方老家登记结婚的。这洋离婚手续能在深圳办吗?离婚诉讼能在深圳进行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