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祖父留下一间平房(私房),归其3名子女继承。已经办理完遗产的交接。房本上,3名子女是产权共有人。请问,如果其中一名子女过世,逝者的这部分是否可以由逝者的子女继承?如可以继承,那是否需要其余两名子女的认可,如果不认可是否就无法继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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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由死者的子女继承。
2、如现在是共同共有,需其余两名子女认可其份额,如是按份共有,死者子女继承死者份额即可,无需其余两名子女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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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其中一位继承人去世,该房产份额属于其遗产,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应由其配偶、子女、父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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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其他两名子女的认可,若无遗嘱,按法定继承由逝者的继承人直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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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