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事情是这样的。我们公司拖欠了一笔材料款,数目有三十多万。对方要求我出面做担保,出具一张担保书,上面写的:2012年底还款十二万,剩下的再分期付清。当时担保书上,签了我自己的名字,也盖了公司公章。公司老板跟我是亲戚,当初因为其它原因需要,将公司30%股份写在我的名下,从法律上我也是公司股东之一。那么假如公司倒闭,或者其它原因,未能执行还款,对方认定我为直接责任人,向我个人要这笔欠款,这是否有法律依据?

其它
2013-01-28 17:21:49
共有6位律师解答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