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五年来,父亲以弟弟名义在外面乱借外债,并且恶意拖欠还款(因无退休也无其他经济来源,父亲并无还款能力),每有债主再三逼债且每年春节,家庭都有债主追债,实在逼迫无路了,父亲就把债主引到弟弟家去,以弟弟的砂场的商品砂抵债,弟弟念及父母相伴一生,缺一不可,用砂款抵债且没有追究父亲责任,只是想给父亲一个改过的机会,未想父亲越来越不象话,在外面包养女人,还继续借外债,且不像个正常人生活,凌晨五点出门,晚上半夜回来,家人不堪债主的纠扰,实在无法才搬出去租房住,年底又是债主的登门高峰期,请问各位律师,如果想在经侦处报案,由家人去报案可行?因为父亲在外的一切活动,家人都不清楚,只有债主上门才知有借债一事。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