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本人于2011年春节在兴化市某镇购买一套商品房,由于是小镇也没有什么正规的购房合同,就签了一份代建协议,明确规定了双方所约定的条款,并且也有见证人签了字。由于本人经商常年在外,到年底回乡装修时发现已经有人在里面装修了,找到开发商他们只说有事好好说经过协商同意再调一套房给我,当时看了也比较满意就不追究了,于是正准备装修时遇到了这所房子的房主,于是找开发商理论,没办法谁都不让步,最后经过再三的协商开发商说总房款给我便宜5万元叫我再等半年,2期正在建筑,并且当时又签订了合同,我备注了如果他再违约赔偿50万元,这些约定是经过协商后我们自己手写上去的。他签字。今年十一回去他们还没有建好,于是我又跟他做了口头约定我们选好的房子不能再错了。但是谁曾想现在年底回去得知我们定的这房子他又卖了,他们变卦了。在当地的人都知道他们这种拢资金的不当行为,所谓谁先抢到谁厉害就是谁的房。我们实在没办法了找他们每次都说商量就算是他给了我们房子我们也看不起,耗不起这个时间。现在只想通过法律途径快速解决。我们等了2年也忍了,不想再浪费时间了。如果可以希望QQ跟我沟通下,有关法院起诉等一些事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