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08年开过一张**银行的信用卡,10年因为周转问题材末能及时处理,后来三个月时间慢慢还清了,中间再没收到过崔款电话,后来过去两年多,今天2013年1月26日突然收一电话,对方说“是律师事务所的,说我还欠本金两千余元,利息两千余元,共计五千余元,要在三天内还清,否则派出所关起来!” 我说“那么不客气?好,你是律师你懂法,你把相关资料发给我,我有知情权,我要起诉!你不如十年后找我要一个亿?” 中间扯了一堆,即便我有所蔬忽可能是有一些尾款末结,现在事隔两年,一个电话就跟我要钱?而且数目不少,我总不能就这样被“敲诈”,他不报警我也要报警,他不起诉,我了都要起诉!我该如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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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相关证据证明银行没有尽到相关通知义务,把你在银行办信用卡的相关资料准备好。
追问:陈律师,感谢你,可是我这张卡是这样办下来的,当时是一摆摊的,说可以一次性办几个银行的卡,我当时是要办广发的,光大的合同我都没看过,当时年轻,反正发下来就用,也没料到10年会自己经营生意出现这么严重的问题,资金一下就断掉了,真没看到过他们任何办卡材料,就给我打过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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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已超过两年,对方的诉讼时效已过,你可以此来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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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