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同事A私人和客户借了5万元,客户欠我们公司20万元,20万的发票已经开具给客户,我老板的是一定要收款20万元,客户只愿付15万元,老板的意思是协商不成就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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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事A没有建行账户,他借的5万是打到我的卡上的,我后来分3次都拿给他了,其中3千是通过转账,其他的是取现金给他。但是同事A因为以前的生意纠纷被福建警方拘捕了,现在还在审理中估计会判刑。他那时和我说是和朋友借的,我根本不知道是和客户借的,不然我肯定不会帮他转钱。这件事情发生在一个月前,我来这家公司上班三个多月。客户是宁波人,我们都是绍兴本地人。还有同事A被拘捕之后我们整理账目发现他挪用了近50万的公款。
我想请问律师,如果客户和我追究5万,我要承担怎样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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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你们之间没有共谋,你不用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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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要承担的是返还这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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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需要返还的,之后你向你同事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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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