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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奶奶12年三月被邻居家夫妻殴打致死,今天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没有提前通知我们到庭的情况下对案件进行了判决,判决邻居家的男主人有期徒刑11年,赔偿我们六万多!对这样的判决结果我们感到不满意啊!中级人民法院这样的判决不合理吧!一条人命就六万?杀人就判11年?法院开庭不提前通知原告方到庭……对此有点看法!

其它
2013-01-26 10:2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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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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