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06年9月的时候跟人合伙开设珠宝行,由于有资金过往,合伙的对方夫妻签署了两份借款协议书给我,每份15万,一共30万。后来在经营中由于资金问题,欠店面租金未能及时支付,我又把这两份借条抵押给了房东。其后由于我自身的问题,涉毒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出来后我到房东处拿回了这两份30万的借款协议书,但去找签署借款协议的对方夫妻以借款协议书已过了两年有效期为由,拒不支付,请问我该如何拿回这笔钱,请各位专家给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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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万律师,你的借款问题首先看有无约定还款时间,以及在此期间能够证明向对方索要款项,建议电话联系律师陈述详情以便律师分析,帮助你起诉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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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看你们的借款合同上对欠款的清偿时间有没有约定;
2、如果有约定,且超过2年,你就要收集时效中断或中止的一些证据,这样才能维护您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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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集存在诉讼时效中止或者中断的证据,要求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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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这个借款协议有没有还款时间的,这点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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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诉讼时效中断,具体可以来所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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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