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再大概和您说一下现在的情况:
1、总共涉及车辆25台;
2、现在的车已经上完牌照,由于甲方(合同主体方)没有组织机构代码证没有办理完成,所以在我方与甲方双方口头商议下,将20台车的牌照上在了“第三方”的名下;另5台上在了 甲方 指定的私人(老总的亲戚)名下;
3、我公司现已按照甲方的要求将车辆停放在了其指定地点,其中2辆已经交付使用,但由于甲方一直没有支付车款,所以所有车辆的手续还在我们公司;
还涉及到一个问题是:最近他们又提出说我们公司交付使用的2台车有质量问题,如果我们公司按照4S店标准进行修复或赔偿,此事件是否会影响其对我们公司的其他赔偿?
如果以法律手段维权,我公司是否有利,有哪些有利条件,涉及哪些问题?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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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此让别人代为持有所有权必须有明确的协议,否则,一旦引发诉讼,牵扯的当事人主体众多,比较麻烦。
2、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地点必须与甲方办理交接手续,否则,一旦出现损失,无法说得清楚。
3、发现质量问题,因应该按三保约定维修更换,不会影响其他赔偿。
4、全部车辆交接后,对尾款应该结账打欠据约定还款时间和违约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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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此让别人代为持有所有权必须有明确的协议,否则,一旦引发诉讼,牵扯的当事人主体众多,比较麻烦。
2、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地点必须与甲方办理交接手续,否则,一旦出现损失,无法说得清楚。
3、发现质量问题,因应该按三保约定维修更换,不会影响其他赔偿。
4、全部车辆交接后,对尾款应该结账打欠据约定还款时间和违约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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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