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我小叔叔于2003年签订了遗赠协议,并于2004年签订了遗嘱公证。2009年由于我表妹一家的介入,强行将老人接走,终止了我继续履行协议的义务,同年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表妹和老人私自将以前的遗嘱作废,重新做了公证。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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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证据证明后面的遗嘱属于伪造的或者不是老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那么可以起诉要求确认其无效,这样您就应该按照遗赠抚养协议履行。如果是老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没有别的办法,因为老人有权变更。
追问:现在问题是我们去公证处查证,公证处工作人员说要保护当事人的权利为由,不拿出来给我们查看
追问:现在问题是我们去公证处查证,公证处工作人员说要保护当事人的权利为由,不拿出来给我们查看。另外老人现在被对方控制,不准许我们任何亲戚与其交谈。我们无从了解老人的真实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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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现在可以起诉你表叔要求赔偿你这些年作出的抚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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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对后面一份遗嘱的真实性提出异议,如果确属老人真实意愿,那么只能要求支付这些年的赡养费和丧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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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起诉要求你小叔叔支付2004年至2009年你扶养你小叔叔期间所支付的所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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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