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朋友为我办事,开另一个朋友寄放在我家的面包车去为我取个证件,在路上出了交通事故,撞了一辆价值40万的车,对方要求赔偿6万,交警也判断是我朋友的责任,我朋友也就是肇事司机说是为我办事出的事,要我支付被撞车主6万,我认为面包车不是我的,开车出事故也不是我,只是为我去办个事而已,要我赔偿6万太不合理,我是个开货车的下岗工人,两个上学的孩子,家里很困难。我想知道我该承担责任吗?如果承担,我,朋友和面包车主三方又该各承担多少呢?请律师帮忙答复,让我心中有个底。我该和他打官司吗?如果打,律师费又该支付多少呢?不胜感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