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兄弟两都住在了一套三间两层半的楼房。因为是老房子拆的,开始兄弟两为了省点钱想合伙把房子造。可造不到一层他哥就不来造了后来他哥同意我们自己造上去,造的时候他哥哥也出了一万五。所以分家的时候我们把楼下基本分给了他们住。可是因为设置的不好他们楼下又不好看又不得用因此对我们很不满。如今房子造好到现在已经十几年了。房子也流了,外墙也都一直没纷刷。途中我们找他哥商量了好几回,想他同意我们上面再造一层把房子弄弄好。可他哥就是不同意,说上面有他的份就不准我们造。我们也不懂,开始分家是他们说楼上分我们的可就是没写,只写了一楼分他们二楼和二楼楼梯分我们三楼没写,可都是我们的钱造上去的啊。请问律师楼上他们放东西有份吗?我们想再造上去有权利吗?而且今年他们也已经造好了自己的房子。说要把这旧房子高价买给我们。因为经济问题我们想不要,想用这钱拿来修房子,因为房子不修实在不行了。可又怕他们反对,请问他们现在有自己的房子还有权利反对我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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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里谁造的房子就是谁的
追问:可当时我们同意分家,分家书上说如果他们的房子原价卖给我们他们也造房子的话,我们要出这房子的一半基地钱。可现在他们要高价卖,我们接受不了。请问就凭这分家书他们有权住当我再造上去吗?何况他们有了新房子的基地再想钻我们的基地不是超平方了。农村里不是要造新房子要把老房子拆了才能造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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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