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现在读大一,12月刚满18岁。我虽有工作却不够负担三本大学的学费,前夫本来一直有按月给钱,可是在女儿高中三年都没有给过抚养费和学费,现在只出了女儿一年的学费便说以女儿不和他回老家为理由,不再管女儿的学费与生活费,如果女儿以此起诉,胜诉几率是多少?能否让前夫补全女儿高中三年应给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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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依照我国婚姻法夫妻双方都有抚养小孩的义务,及时解除婚姻关系也不能免除该义务。对方以子女不回老家为由拒绝支付抚养费的理由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如果充分沟通后,对方仍然拒绝履行,那么你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实际履行,需要说明的是,如果情况紧急,已经影响了你的正常生活,可在起诉时要求法院对抚养费先予执行,待判决后再按照实际情况多退少补。以上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祝你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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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要求支付现在的学费,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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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充分沟通后,对方仍然拒绝履行,那么你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实际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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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