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亲戚的一个小孩,已有二十二岁,离家出走后,在普宁去人家手机店趁人不备偷走一个手机,现已被抓,警察通知父母后却时隔半月未让其父母与孩子见面,案件未24小时就移交法院,说要判几年.不懂的法律 的我们想为其咨询下,盗窃一个手机需要判这么重吗?警察这种做法合理合法吗,担心是内部替人顶罪,怕事件变严重.难道这种情况不能给小孩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小惩一下吗??? 为什么不让家长见面. 备注:未带任何器械.未有犯罪前科,参过军,只因小时被遗弃过一段时间,个人怀疑其心理有点小障碍.但这只是我的猜测,因为平时未见异常.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