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与老公婚后签订过一份协议书中规定:在任何情况下,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将夫妻共同财产私下处置给婚外所生的子女.但我老公现立下遗嘱将部分夫妻共同财产擅自赠与婚外情人所生的子女,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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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本律师多年办理相关案件的经验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于你的问题回复如下:一、可依法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该遗嘱。二、由于此类事务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和法律问题,不明之处可电话咨询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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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之间协议违反民事自愿的原则,且即使你们之间的协议再规范一些,你老公也可以通过公证遗嘱的方式(效力更高的遗嘱)来重新设立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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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可以通过遗嘱方式对自己个人所有的部分财产作出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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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只能处分自己的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在没有分割时还不能算是他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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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只能处理你老公自己的那一部分,不能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你的那一部分。如果处理了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你的那一部分,你可以起诉要求对方赔偿或遗嘱关于你的部分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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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起诉法院确认处置夫妻共同财产的遗嘱部分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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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享用同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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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可以通过遗嘱方式对自己个人所有的部分财产作出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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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