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女友结婚不到一年,去年5月1号接婚就不在家住偶尔来家住一两天就又走了,刚开始还和家里人讲一下到什么地方去了,后来也不打招呼就走了,后来母亲有病去淮北看病,我去上班了我母亲让他去买菜烧饭等我下班回来吃,你才他怎么说,他既然对我母亲说他不吃他下班卖着吃,我母亲说,他不吃你也得吃啊,他说我不吃我回娘家吃,你讲我找这样的老婆干嘛,从来不干家务,经常找事我下班回来还得照顾他,从2012年2月就离开家到5月我妈打电话给他说给他找好工作了,她才回来没过两天找事提出离婚,我不同意她就闹,后来把他的衣服全拿走了,从5月一直到现在没有回来,我现在想和她离婚他不回来说要5万才离,我什么家产都没有,结婚的时候房子是我母亲的,结婚的时候给她1万2千彩礼钱还是我跟父母借的,我和父母写的借条,算不算我的财产,请律师给我帮助
2013年1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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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如果那1万2千元彩礼是女方索要的,离婚后可以要求返还。如果是男方主动给予,属于赠与性质无法返还。至于女方要求你支付五万元才离婚,没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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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要求离婚的同时,提供证据证明因给付彩礼家庭困难,可以主张要回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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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2千彩礼钱,你很难要回了,她不露面就不离婚啊,除非你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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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如果未办理结婚登记,那么婚前支付的彩礼款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如果女方不能协议离婚,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判决离婚,共同财产平均分割,没有必须给付五万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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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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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