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先生:
我的情况是这样:我父母原有一套房产,父亲已去世多年。我是家中老大,下面还有三个弟弟,其中二弟经济困难且无房(目前与母亲同住)老三老四均已成家并均在外地工作。父亲丧事办完后,我曾召集两位弟弟及弟媳,开过一个家庭会议,其中一项重要议题,就是达成了“待母亲百年之后,老大、老三、老四各家都放弃自己对父母房屋的继承权,无偿地将这套房屋给二弟居住”的一致意向,并将这一意向告知了母亲和二弟。从那时迄今,弟兄几个的这一意向没有发生任何变化,包括四弟媳(我四弟04年因病去世)。最近,母亲来电话说,她看到人家发生房屋过户,光有口头协议房产局不认,还要有各自家庭放弃对母亲房产继承、愿无偿给二弟居住意愿的公证书,将来老二才能有这套房屋的产权。是这样吗?如果是这样,我和几个弟弟们要做些什么样的法律文书准备?有无可参考的模板性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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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是这样,对你父亲的遗产部分,其他继承人可以到公证处做放弃继承的公证,对你母亲的财产部分,你母亲可以做一份公证遗嘱,将他的财产留给老二.鉴于四弟已经死亡,手续稍微复杂,建议直接电话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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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直接咨询一下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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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写好相关申明,再公证即可。可以咨询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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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母亲需要立下遗嘱,将房屋由你二弟继承,否则需要其他继承人签订放弃遗产协议,才可由你二弟单独继承,如有疑问或需法律帮助,可来电具体咨询或预约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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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继承必须要有协议并工整,否则不能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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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只需你母亲立一个把房屋给你们二弟的遗嘱再去公正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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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