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前天收到法院传票,我朋友告我不当得利,原因是2011年1月份,我的朋友介绍我投资了一个娱乐公司的投资项目的,当时,我感觉投资回报月利息不错,也就投资进去了,同时在当时也介绍了现在要告我的这个好朋友进来投资这个公司项目的,当时在一月一二号朋友一共转了十万元到我的农行帐户叫我帮忙办理这个投资项目的,在收到这笔款当天我已经把这笔钱转成换成一种货币帮他注册了会员帐户成功开户了,投资时间周期为100天,可以连本带利给到我们这些投资者的,过了100天之后这个公司不兑现,不给我们本金加红利了,我也找不到介绍我投资那个介绍人了,所以,我和这个告状我那个朋友参与投资这个公司项目每个人都没有拿回本钱的,现在,朋友告我要我赔偿十万元给他,请问,你可以帮助我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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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这个情况比较复杂,你介绍朋友投钱进这个项目,你们有没有与对方签订书面协议?如何约定?对方公司资信情况如何等等。
建议你带齐资料,如银行流水帐、转帐凭证及合同等资料与律师联系,当面咨询,以便得到更专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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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哪些证据可以证明你帮朋友投资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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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的情况比较复杂,处理不好还真可能要赔的,建议来电咨询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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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情况比较复杂,建议你带齐资料,如银行流水帐、转帐凭证及合同等资料与律师联系,当面咨询,依法辩护,取得最好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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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不是不当得利,是投资合作关系,对方要另案起诉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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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