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家庭财产再分配后,我拥有某公司的50%股权,但不插手该公司具体的任何经营事务
公司成立后效益很好,08年(第一年)曾经分红30万元入我账
但09-12年都未兑现任何分红
请问我能要求公司兑现分红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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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有盈利,可以要求分红.如果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即具备一定条件下,公司不分红你可以请求公司收购自己的股份,具体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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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法维护股东权益。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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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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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权利要求分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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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公司章程的约定,可来电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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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公司有盈利的,能要求公司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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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首先,你要知情,即你要知道公司的财务状况,有没有红利可分;其次,你要建议公司召开股东会,就分红问题进行讨论,如果有红利可分,则要求形成分红的股东会决议;最后,你才能向公司主张兑现分红。如果没有这些程序,你要求公司分红的依据就不充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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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