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所在私企贸易公司从事业务顾问一名,现准备离职遇到一些争执,请各位律师分析下,谢谢
第一:若遇到客户清盘破产,业务员承担该总订单金额25%的损失(提成一般为总货款的3%)。。。这点是否合法?
第二:公司实行(每周一至周五)每天8.5小时候工作外。额外每周六8:30至下午2点。固定工资为上海市最低标准工资,没有加班费。。。。这点是否合法?
第三:公司为每个业务员建立一个风险账号,风险金的提取比例为当月“提成和奖励”的20%;这点是否合法?
第四:对于超过4个月的订单,公司在该订单发货后的第120天(4个月×30天/月)起,开始按月息0.5%(日息0.0166667%)计算利息,直至货款收回。所产生的利息损失将直接在“业务风险金”中扣除。。。这点是否合法?
现本人正在与公司办理离职,遇到以上一些工资问题发生纠纷。。请问以上四点,公司这么做,是否合法??如果不合法,我应该通过什么渠道拿回自己的损失。。
非常感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