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企业向员工总共借款70万,期间归还30万,还剩40万未还,企业找各种借口不断的推脱借款共两笔:1、2012年10月19日借50万,到期日2013年2月18日,其中约定可提前还款,该笔借款已归还30万2、2012年12月29日借20万,到期日2013年1月20日,该笔借款未还以上两笔借款均有企业开具的收据和借款协议。请问具体该如何操作?

债权债务
2013-01-20 09:00:0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