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家附近有一建筑工地,整日施工,严重扰民,经调解后虽然给予一定补偿,但并没有停止扰民,尤其是晚上到凌晨这段时间。该施工单位称其是国家重点工程,可以这样施工。并以该项目是保利集团(邓楠)的项目来威胁谈判协商人员。请问这种情况下我们该怎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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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提起法律诉讼
追问:李律师您好,最近开发商出具一份协商协议(但并没有与居民进行协商):
甲方对于夜间施工给予经济补偿:项目自开工到竣工截止,一次性按每户总计2300元的标准给予一方经济补偿。请问律师这条是否合理?很多居民很无奈的签了此协议,因为怕不签什么也得不到。但只有63%的居民签了字,请问这种情况下,我们没签字的要怎么维权呢?如果走法律诉讼费用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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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去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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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法院起诉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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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