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2002年间,公司连续亏损,张未按章程规定召集股东会,不向股东会报告工作。2003年1月,王联合公司15名股东要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仍不理睬.后15名股东(其出资共计100万)推举王主持召集股东会.会上通过了3项决议;
1.撤消张的董事长职务,选举王为董事长
2.撤消谢(非股东)的监事职务
3.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由170万到120万
问:临时股东会的召开和3项决议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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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因此,该十五名股东有权召集,程序是否合法需要根据公司章程和股东协议来判断。
2.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该十五人,出资共有100万,没有达到法定比例,因此,无权作出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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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要看公司的章程怎么规定的,以及当时召开股东会的程序是否符合公司章程及法律规定。鉴于案件重大复杂,建议电话或当面咨询律师,委托有经验而诚信、负责,收费合理的律师代理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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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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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是看你们临时股东会的召开是否是依法召开,依法召开的,可以主张上诉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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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调取下公司章程,看看是否就此有规定,公司章程又称《小宪法》,是本企业应当遵循的准则,包括你说的内容;2、公司章程无记载的,适用法律规定;3、如果确有权限,就要注意程序是否合法;4、权限及程序合法后,最好要进行的就是执行,怎么将决议予以实施,毕竟财务、企业公章、发票、正在履行的合同都掌握在原董事长手中;5、顺利交接后,就要开始清算程序了,对原来班子的经营状况进行清算,确定交接双方权益关系。 祝你们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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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是否合法要看临时股东会的召集程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约定。
3.无论临时股东会的召集程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约定,减资表决通过数低于公司法的规定,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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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体要看你们公司章程以及召集股东会的程序是否合法。
2、减少注册资本至120万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方为有效。
3、具体请直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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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直接找本律师为你们公司做法律顾问,这些事情都是法律顾问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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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