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的父亲在一个工厂当门卫,应该是雇佣关系。该门卫昨天晚上突然死亡,原因不明。请问工厂有责任吗?应该赔偿吗?如果赔偿的话,应该赔偿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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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因此,对以上情况可以认定为工伤。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即会受到劳动法的保护,对此不用担心。详情可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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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述的太简单,首先要确定是否为工亡,才能确定工厂的责任及赔偿额。为了维护朋友的合法利益,建议咨询律师,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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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确定是否属于工伤,才能确定工厂的责任及赔偿数额。建议详细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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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作岗位、工作时间死亡,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可以要求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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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可认定为工伤死亡,但也看具体情况而定。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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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查清工厂有无用工资格以及死亡原因,查清是意外伤害死亡还是因病死亡。
有用工资格的属于劳动关系,无资格的属于雇佣。
劳动关系属于工亡,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雇佣关系的则只能要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不同的法律关系适用不同规定,计算赔偿数额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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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申请工伤鉴定 确定赔偿标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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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