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您好!我是盐城响水居民,我先简要的把情况说一下,再说重点的问题。
2012年5月份收了新房,房子是多层共六楼加一层阁楼,我买的是六楼,上面的阁楼系六楼的附送的房。房子在封顶基本完工时我即发现房子有严重的漏雨现象,和开发商N次的交涉,都是一个字“修”!在他们口头保证不漏时,我们进行了装修,结果装修期间还是出现了漏雨现象!导致我房顶的面漆修补了多次!由于这种漏雨现象要下雨才可验证,我又一直在上海工作,所以八月份装修好后房子是否在漏雨就不是太清楚了!
我在10月份把阁楼出租了,前天也就是元月12日晚,我接到租户打来电话,说阁楼里的水龙头被冻裂了,导致房间积水特别严重,直到物业把自来水总阀关了才结束。当时也没考虑到其他问题,但没想到第二天得知,阁楼的漏水的居然一直漏到最底层,导致底下整个住户的卫生间和厨房间的装修都有损坏?
我装修期间未曾破坏房子任何地方,请问出现这种情况我是否有责任?谢谢!
我如何维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