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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患有癫痫病,老公却突然失踪,对我不闻不问,现他又突然起诉离婚。他的失踪行为导致我的病情更加严重,那么他的失踪行为能够成遗弃行为吗?我能以此提出损害赔偿吗?

婚姻家庭
2013-01-16 14:14:0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 ,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修正后的婚姻法增设了离婚时的损害赔偿制度,因一方的法定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的,另一方依法享有赔偿请求权,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第一,重婚的,第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第三,实施家庭暴力的,第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较难认定为遗弃行为
  • 你好,关于婚姻法中的“遗弃”是指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扶养、抚养义务的一方,对需要赡养、扶养和抚养的另一方,不履行其应尽的义务的违法行为。遗弃以不作为的形式出现,该为而不为,致使被遗弃人的权益受到侵害。你由于身患疾病,你的丈夫有抚养照顾你的义务,但是他不履行扶养你的义务,可以认定为遗弃。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你可以要求对方对你进行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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