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家小孩今年十岁,读三年级。课间休息时,由于别的小孩的推搡【本来一起在跑】,导致摔跤,磕断门牙。我已经带孩子看了医生,也咨询了口腔专科的医生,医生说这个手术暂时不好做,必须等到满十八岁后,才可以做烤瓷补牙。目前就做了些简单的消炎,防止牙床发炎,我个人也花了一千多元钱,也暂时帮小孩补了简单的牙,不然不好看。医生讲暂时只能这样,到十三岁在检查一下再说。通过和学校及另外一个小孩的家长商谈,结果如下;学校答应在当中只做孩子双方家长的工作,赔偿校方不管也不做赔偿。而另外一方家长只同意赔偿两千块钱,多了没有。我们根本不满意,因为就据我们了解,小孩到十八岁以后做手术和现在已经花了的钱,当中还要检查什么的,估计最少要花费七千元钱,而这仅仅是医药费和手术费,还有其它的什么费用都没算。就上面这种情况我们究竟该如何去维权呢?请指教,谢谢。

医疗纠纷
2013-01-17 11:02:0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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