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工厂别人的失误,导致我脚伤,被评为九等残,并导致我无法工作。但老板不给我该有的补偿,就赔偿5万。我该怎么办?是该同意,还是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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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具有不可恢复性,建议你慎重考虑。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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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万的话,有点少了,可以选择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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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工伤比较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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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级伤残,赔偿5万的确有点少,不过及自己觉得能够接受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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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单位有赔偿能力,建议走法律程序,可以多拿到钱。同时,是由于其他工人所致,你还可以起诉那个工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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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的 你可起诉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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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级伤残赔偿5万过少,建议你委托律师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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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