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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土地补偿标准:26866元/亩,2005年征地已补偿12000元/亩,现补回新老补偿标准差额,即14866元/亩。土地补偿款实行全额支付给农户,即不再延续以前村提留1成,农户实际领取9成土地补偿款的做法,以前已支取补偿款的一次性补回提留款1200元/亩。 ②、 青苗补偿标准:按照2005年征地时实点的青苗补偿款执行。 ③、 农民安置费。按新征地补偿标准来完成对农户的补偿后,以后就不再支付每年每亩500元的农民安置费;在此之前农户已支取的农民安置费在这次补土地差价时相应扣除。 ④、 回拔地问题:按照新征地有关政策规定,回拔征地总面积10%的土地给村委会,由村委会依照回拔地使用的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利用回拔地解决农忆宅基地和发展村集体经济。 ⑤、 其它,为推进回拔地的建设使用,解决前期清理青苗、填土、道路和下水道的建设资金,参照周边村委会的做法,村委会将向选择执行新征地补偿方案的农户预收到配套费,标准为6000元/亩,待后据实结算,配套费使用超出6000元/亩的,超出部分由要委会负责承担。 地理位置: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龙溪镇宫庭村 村属地区:珠江三角洲九市之一(邻近东莞市) 村属范围地价:约3000元/㎡ 征地折合价:约40元/㎡ 征地合理性:待评

征地拆迁
2013-01-14 21:4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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