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2人共同拥有2室户的房子(在黄埔),兄长结婚生子,孩子也到结婚年龄。弟弟50岁还没有结婚。弟弟向兄长提出买房要求,并写下承诺书,户口将在房产证到手后将户口迁入新居。 于是由兄嫂出资买下浦东使用权房产一居室房产(离开老房子只有3站路),花了70万,一生积蓄,产证写上弟弟的名字。拿到产证后,弟弟用各种理由拒绝迁出户口。 作为兄嫂改么办? 如何让他迁走户口,或者要回购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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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要求确认房屋产权为出资人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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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要求确认房屋产权为出资人所有。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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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户口问题,约定违约金了。能够赔偿。但是迁户口的问题只能协商,不能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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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