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3.01.09在一家网站上购买了价值689.00元的货物,交货截止日期为2013.01.12。就在12号那天接到电话,需要我再交付2000元的押金做担保,因为他们说自己的货物为走私和偷税漏税产品,为了安全起见让我交付保障金,顿时明白可能上当所以拒绝交付。现在已经过了交付期。不知是否可以讨回我的货款。现在我在手中的资料有购买货物时的合同,汇款收据,QQ聊天记录,对方网页截图,虽然合同上没有标明汇款银行账号和对方负责人的名称,也没有对方公司地址,但QQ记录中指明了银行账号和负责人信息和联系方式。基本上就是这些信息,我想咨询下这些材料是否足够诉讼。诉讼费用大概总共需要多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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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尽快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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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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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