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户口在江苏A地,女方户口在湖北B地,结婚后共同生活在江苏C地,现在女方提出离婚,应该哪地的法院受理?
因为男方有家庭暴力倾向,如果必须在A地或C地提起诉讼,担心生命安全得不到保障,此时该怎么办?是否可以委托律师全权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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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案子可以委托律师处理,但是开庭时应当出席,你提供双方共同生活在江苏满一年的证据 租房协议,暂住证就可以在江苏起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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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上,对公民提起诉的,应当由被告的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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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江苏C地生活满一年的话,是可以在当地起诉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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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在C地一年以上可在C地诉讼。否则应当在A地诉讼。律师只可一般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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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男方C地的暂住证,可以在C地起诉。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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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江苏C地生活满一年的话,是可以在当地起诉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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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