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刚结婚一年多,有一个8个月的孩子,她一直和我们的父母关系不太好,一次因为办理房产证她要求写上她的名字我们没同意,她就要动手打人,房子是我们结婚前我父母出钱买的,房产证一直没办下来,到现在才有通知说是可以办。在这之前也和我妈超过几次,他爸妈还接走回娘家啦,她父母什么也没说就把人接走了,这次我和我妈没说什么,她都疯了是的要打我妈,我拦着呢,她还咬了我一口。后来我妈走了。
-
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如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搜集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向法院起诉离婚吧 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婚后财产归双方共有,均分,但有过错一方应当不分或者少分财产, 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 ,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修正后的婚姻法增设了离婚时的损害赔偿制度,因一方的法定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的,另一方依法享有赔偿请求权,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第一,重婚的,第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第三,实施家庭暴力的,第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①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②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的数额的合理要求。
如果我的答案能给你带来帮助,请点击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进一步咨询。
-
你好,感情纠纷尽量挽回,女方起诉离婚如果你不同意,法院第一次是不会判决离婚的
-
最好能协商一下,如果女方坚持诉讼,对男方不利。
-
结合自身意愿和实际情况确定应对方案。
-
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积极应诉。
-
鉴于你的实际情况,这些属于你的家务事,是否在房产证上加上你妻子的名字你要慎重考虑,一旦加上你妻子的名字就属与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了。
-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