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开的是一辆本田飞度汽车,北京上一次下雪的时候,大约晚上10左右,我在朝阳大悦城门前等红灯的时候,一辆标志307从后面追尾把我撞出10米远,当时我的两厢车后屁股都没有了,所幸没有人员受伤,当时报警,警方称当时事故太多,如果双方界定清楚,让我们自行解决,当时事故很清晰,是对方全责,当即填写了《快速事故责任单》,随即,我们到4S店定损,我的车由于后梁变形,需要将后梁截掉,重新捍接,修车时间需要14天左右,费用大概2万元左右,后来听朋友告知,此次车辆修好后,不仅降低了将来此辆车的安全系数,而且,由于是事故车,将来转到二手车市场也会贬值,因此,我想向您咨询,我除了让对方的保险公司履行赔偿责任外,是否可以向标志车主所要车辆折旧费?我认为他给我造成的损失远不只这14天不能开车这么简单,请问我是否能保护我应有权益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