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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11年8月份,经朋友介绍认识孙某夫妻。二人自称能利用与房产主管领导的关系为我办理一套福利房。身边朋友知道后也纷纷托我代为办理这批住房指标。由我先后交给孙某十几套申请资料和指标款60余万。其中由我先行垫付十多万,其余十户由各户出资。当时孙某夫妻说领导承诺一两个月之后就分下这批福利房。但直到2012年7月,这批福利房公布后始终不见矿上为我们落实分房。期间我也多次催促堵截孙某,要房要钱未果。孙某夫妻与2012年7月底潜逃,失去联系。我们才知上当。我在与朋友们商议后于2012年8月初到辖区刑侦大队报案,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后将孙某夫妻抓捕。得知被骗后,我承受着巨大的精神压力和经济压力。但为了减少朋友们的经济损失,在报案后,公安机关侦查期间,我通过亲戚资助和贷款等方式,陆续还清了朋友们交给我的代付款。得到他们的谅解和感谢。而让人费解的是2012年11月底,我的损失不但没得到解决,还收到公安局对我涉嫌诈骗的逮捕通知!这几乎令我崩溃。我现在虽已获得取保候审,却不知如何为自己辩护申诉。我的情况到法院能免于起诉,解除嫌疑吗?能否追回自己的损失?

民事相关
2013-01-15 18:21:0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