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其父留房产一套给再婚老伴 子女与其协商百年后子女共同继承 已签协议 如若继母再重立遗嘱还生效吗 谢谢

继承
2013-01-10 16:04:35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你的情况分为几种:1、你所指的子女是否是再婚老伴的亲生子女2、是否与再婚老伴形成了事实的抚养关系;如果存在以上两种情况的其中之一,就不需要签订协议,如果继母在未立遗嘱的情况下属于再婚老伴的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依法享有继承权。如果与未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签订的是遗赠抚养协议,在“继子女”依据遗赠抚养协议把他们的“继母”养老送终之后,根据遗赠抚养协议依法享有房产的所有权,因为遗赠抚养协议的效力大于遗嘱的效力,所以在没有解除遗赠抚养协议的情况下,即使再婚老伴再立遗嘱,所立的遗嘱也是无效的。
  • 你好,如果协议依约定房产归其他人所有,立遗嘱人所立遗嘱无效
  • 你好 子女不能处分父母的财产 父母可以随意处分自己的财产
  • 结合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建议携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
  • 后面的遗嘱有效,前面的遗嘱作废。
  • 同样是未公正的遗嘱,一般以最近立的一份遗嘱为准
  • 你的表述不明确,无法判断相关人员,建议详述案情或与律师面谈。
查看全部7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