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在一家物业公司做安全员的。半年前进入这家公司时与公司签订了一年的合同,每天工作八小时,每月休息四天。现在临近春节,公司在没有知会我们的情况下,强行要求我们改为十二小时工作制,每月休息四天不变,公司口头上有增加工资的意思,却未有更改合同的意向。请问,如果我不想上十二小时的班,针对公司这种做法,我该如何应对?如果需要劳动仲裁,我需要提供什么材料?谢谢!!
-
你好,你有权拒绝加班或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提供你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比如:合同,加班的证明等等。具体还可进一步电话咨询。
-
不一定变更合同,但是要支付加班工资。
-
如果与公司协商不成,你可以提起劳动仲裁,提供每天工作12小时的证据材料即可。
-
对于公司变更劳动合同,应与劳动者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若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解除劳动合同。
追问:请问:因此而解除合同,我是否可以追讨适当的赔偿?
-
1、想要加班费,得有加班的证据。
2、可以投诉,由劳动监察调查处理。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明之处,留言QQ,或打手机。
-
如果申请劳动仲裁的,你需要提交能证明公司要求每天上十二个小时的证据材料。
-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