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 律师.我老婆在怀孕5个多月去医院检查彩超.说我孩子一切正常没有畸形.可生出来却少了一只耳朵.我想咨询医院有没有责任.

医疗纠纷
2013-01-15 11:26:01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本律师多年办理相关案件的经验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于你的问题回复如下:一、 医院如果不能举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则应当承担责任。可依法委托 律师向法院起诉,要求医院承担人身损害的赔偿责任。二、由于此类事务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和法律问题,不明之处可电话咨询本律师。
  • 有责任 建议把所有病历复印一份,一日清单,医疗费票据,诊断证明,住院证,出院证扫描到我信箱里,帮您看一下,如果没有,建议立即复制并加盖医院印章,对有关所有病历医疗实物进行封存,做证据保全,受伤一年内起诉之后作相关鉴定。
  • 医院的过错是没有查出孩子没有耳朵,但没有耳朵并不是医院的责任。
  • 应该有责任。
  • 医院的过错是没有查出孩子没有耳朵,但没有耳朵并不是医院的责任。
  • 医方的过错是没有察出小孩没有耳朵,但没有耳朵并不是医方的责任。
  • 医院应承担一定的责任,要尽快收集相关证据,可以起诉医院要求赔偿。
查看全部7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