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面临关门了,没有接订单,所有的机器设备都往台湾搬,目前公司就是一个空壳了。目前公司还有170人是工作满十年以上的人。不知道公司以后怎样对待这些老员工了,目前已经诱导一部份员工写离职申请书,并按手印,给予年资赔偿并打7折。也有很多员工在这么私了,我是工作满12年的员工了(还没有签定无固定期合同,是不是就等于是无固定期合同了呢),也不知该怎么办了?总经理也想要我们走人,给我们赔偿年资(就是一年一个的赔偿金),但不打折。不知道是否合理??台湾的总公司还是在经营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