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5日结婚,女方今年21岁因当时办理酒席太过匆忙,并没有办理结婚证,当时按当地习俗,男方给了女方见面礼10万,订婚时彩礼给了2万,还买了差不多3万快黄金,女士摩托车一部,婚后男方家人说要做生意,女方把钱都给了男方家人,黄金给了男方家人保管,婚后不到一年,未孕,男方提出分手,女方能到应有的补偿吗?能不能把结婚时的钱拿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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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分析女方把钱给了男方家人这一行为的性质,以及当时是否有过协议等。处理方式上可以首先和男方协商,协商不成就需要考虑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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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返还男方的彩礼,女方给男方的钱要用证据才能拿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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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需要分析女方把钱给了男方家人这一行为的性质,以及当时是否有过协议等。处理方式上可以首先和男方协商,协商不成就需要考虑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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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法律依据!如需了解和帮助可与本律师联系或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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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需弄清楚你给男方的钱是什么性质;
如果需要帮助,可来律所面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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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要看当时女方将见面礼及彩礼的钱给男方做生意是什么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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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共同生活,可以诉讼要求退回财物,但是只是同居的财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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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补偿没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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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