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2.08.29进入厂子实习7天后,正式上岗,因不想长期干,所以一直没有办理入职没有签任何书面协议,工作到2012.12.01日,和同事发生矛盾,就写了辞职报告,(总经理没签名,报告他留下了),我当天就不干了,到25号发工资,我去没拿到,一直推到2013.01.07号,中午去,厂子的综合办的主任说:厂子制度是提前一个月申请辞职,你没有履行,扣除所有工资。然后给一个赵总的打电话,他明确说因为这个原因,没有工资!
我想咨询这个工资能要回来吗? 需要通过什么途径? 如果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需要什么?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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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应当支付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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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违法 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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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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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的做法违法。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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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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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